解决方案丨2025年版《中国药典》农药残留的测定
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和药品安全标准的提升,对中药材中农药残留的控制变得尤为关键。2025年版《中国药典》农残检测相关通则公示稿,对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更新,以确保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文中梳理重要的修订内容,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。
一:公告修订内容梳理
1、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标准草案起草说明
1.1、 拟删除原第一、二、三法。
1.2、禁用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的完善。拟对现行标准中供试品溶液制备及净化方法进行系统研究、完善、集成,并完成了交叉复核验证。
1.3、收集具有代表性的市场样品,拟新增针对具体农药及药材基质的检测方法,并完成了交叉复核验证。
1.4、拟新增中药(百合、三七)品种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的检测方法,并完成了交叉复核验证。
注释:以上内容摘抄自原公示文件
2、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标准草案起草说明
2.1、 完善中药中禁用农药指标。归纳整理自2017年至今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中药中禁用农药目录,对其毒性、检测方法、限量标准等进行汇总,更新药典需增加的禁用农药种类及限量。
2.2、 对GB 2763-2021及GB 2763.1-2022中涉及的10个中药品种进行梳理、分类,制定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转化原则,并根据我国农业农村部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/世界卫生组织(FAO/WHO)的农药残留专家联席会议JMPR制定的每日允许摄入量(ADI)为健康参考值,进行健康风险评估,拟将GB 2763-2021中涉及的10个中药品种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转化为《中国药典》标准。
2.3、结合当前麦冬药材中多效唑残留情况、多效唑使用对麦冬质量影响、麦冬中多效唑残留提取转移率结果综合考量,制定了麦冬中多效唑的限量标准。
注释:以上内容摘抄自原公示文件
3、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内容
删除原本的第一、第二、第三法,原第五法药材及饮片(植物类)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。
改为第一法并进行修订,禁用农残由原本的33种增加为47种,新增加第二法和第三法。
4、药材及饮片(植物类)禁用农药相关通则修订内容梳理
4.1、溶液制备
4.2、检测化合物、报告限
4.3、检测条件以及测定法
5、相关药材及饮片品种中农药多残留相关内容梳理
5.1、溶液制备
5.2、测化合物、报告限
5.3、检测条件以及测定法:与第一法条件一样
二:解决方案